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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重庆市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十一五”扶贫开发规划(2006—2010)》(以下简称《规划》)精神,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参与我市扶贫开发工作,为全市村级扶贫开发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保障,市扶贫办、团市委决定共同实施“重庆市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选派志愿者到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2008年重庆市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当代大学生到基层去、到贫困地区去建功立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帮助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落后状况,巩固扶贫开发成果,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进一步拓展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渠道,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既懂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实施内容
    重庆市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派、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规划》确定的全市1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从事为期1年的扶贫开发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扎根基层,或自主择业、流动就业。
2008年计划选派150名大学生到贫困村工作,服务期为2008年11月至2009年10月。
  三、工作步骤
  (一)岗位确定
9月底,市扶贫办根据《规划》确定的1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见附件1)的150个贫困村确定志愿服务岗位及名额。
  (二)宣传动员
  9月底起,各有关区县扶贫办、团委,高校团委要按照《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等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社会宣传活动多形式多途径的面向毕业生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动员学生参与本项目。
  (三)招募工作
1. 学生报名
(1) 报名时间:2008年10月6日至10月9日。
(2) 报名方式:在重庆志愿服务网(www.zycq.cn)/下载中心下载《2008年重庆市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后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须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学生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大学期间成绩单、获奖及实践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到报名地点报名。
报名登记表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大学期间成绩单、获奖及实践证明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
(3) 报名地点:在渝高校毕业学生在相应高校团委项目办报名,非在渝高校毕业生在重庆市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项目办(重庆市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中山四路81号)报名。
(4) 报名审核:报名点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及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招募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
(5) 报名汇总:高校项目办汇总报名情况,填写《2008年重庆市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于10月10日前将报名登记表(两份)和报名汇总表Excel电子表格报市项目办。
2. 初步选拔
市项目办根据《关于实施重庆市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要求组织选拔。选拔依据如下: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 具有志愿服务精神,有志于从事农村扶贫开发工作;
(3) 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
(4) 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在读研究生优先;
(5) 农业技术、金融、经济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法律等专业的毕业生优先;
(6) 优秀学生干部、共青团干部、共青团团员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3. 统一体检
10月15日,市项目办组织统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执行(具体见附件4)。
4. 网上公示
10月19日,市项目办在重庆市志愿服务网上公布拟招募名单,公示时间3天。市项目办根据公示情况确认招募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四)集中培训
10月25日,志愿者携本人身份证,到市项目办报到,参加由市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
    (五)志愿者补招
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志愿者流失,市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补招,补招工作严格按照志愿者选拔条件、选拔程序进行,从志愿者后备人才库(满足招募条件而未进入首批招募名单的学生)选拔,经培训后派遣到岗。
    (六)报到上岗
培训结束后,志愿者携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到服务区县团委报到。服务区县团委会同区县扶贫办安排到具体服务岗位。
    (七)管理服务
区县扶贫办、团委要加强管理服务工作,落实“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强化服务区县项目办、用人单位管理服务责任,促进志愿者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加大志愿者的培养力度,为志愿者成长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1. 区县扶贫办、团委与志愿者签订《重庆市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志愿服务协议》(一式四份)。
2. 参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职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等规定,把志愿者管理服务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 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八)就业服务
  贯彻落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和扶贫办等有关党政部门的支持,切实将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同时,积极争取有利于期满志愿者就业的新政策。
  各级项目办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市场)的作用,依托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为期满志愿者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就业指导咨询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开展网上招聘活动。整合团内资源,组织青联、青企协等会员单位或个人为期满志愿者提供就业岗位。
  (九)评估考核
1. 志愿者服务期满,服务区县团委会同区县扶贫办对其作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服务经历和享受相关政策的证明。
2. 市项目办对区县、高校项目办工作的评估结果作为表彰和确定下一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将评估结果抄送同级党委、政府。
  (十)总结表彰
  市项目办依据评估考核的结果进行总结表彰。市扶贫办、团市委将联合表彰优秀志愿者和有关项目办。
四、工作保障
坚持在重庆市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项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重庆市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项目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区县扶贫办主要负责大学生志愿者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并协助服务单位落实志愿者的免费住宿等相关保障;区县团委主要负责志愿者的日常管理;高校团委主要负责协助市项目办对项目的宣传发动和志愿者的招募工作。
    五、经费保障
1. 志愿者补贴。生活补贴每人每月900元,交通补贴每人每年800元,由市项目办通过志愿者卡按时统一足额发放。
2. 志愿者保险费。由市项目办统一办理,每人200元,保险内容与西部(重庆)计划志愿者保险内容一致。
3. 志愿者体检费。由市项目办统一组织体检,每人200元。

重庆市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项目办公室: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中山四路81号
邮 编:400015
联 系 人:黄 强 付先进 戴 鑫
联系电话:023-63860269 966520
电子邮箱:cqzyzxxt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