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下载:(渝志愿者〔2010〕14号)
共青团各区县(自治县)委,有关志愿者组织:
目前,已进入暑期,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都已放假,大部分学生回到家中。为充分把握大中专学生返家、农民工子女放假这一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渝青发(2010)29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共青团关爱农民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摸清情况,广泛发动。要通过各村社(居委会)团组织以及志愿者组织,摸清辖区内大中专学生返家情况,组织号召他们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关爱农民工子女。
2. 因地制宜,深入开展。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5个方面,按照“农民工子女所需、大中专学生能予”的原则,精心设计服务内容和形式。
3. 乘势借力,形成机制。要引导鼓励大中专学生与农民工子女建立结对关系,形成长效帮扶机制,在大中专学生返校后仍能与结对小伙伴保持联系。要借助大中专学生的智力资源,在农民工集中居住社区建立“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服务点”。要充分发挥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关爱农民工子女服务团”作用,构建校地共建长效机制。
4. 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充分认识抓住暑期这一时机深入推进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现实意义,充分调动基层的积极性,要教方法、下任务,既要让农民工子女得实惠,又要让大中专学生受教育、长才干。
请各地各单位及时报送活动信息,若有重点新闻线索请专项报送,以便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联 系 人:吴 荐 陈 银
联系电话:63861317(传真)
电子信箱:zycq125@163.com
共青团重庆市委志愿者工作部 重庆市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
2010年7月15日
2010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