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区县(自治县)委,市各直属(重点联系)团(工)委,各直属单位:
社区是构成社会的基础单元,社区和谐是构建社会和谐的基础和前提。走进社区,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开办“共青团市民学校”(以下简称“市民学校”),是共青团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新探索,是动员青年群众参与建设道德高地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全国城乡统筹团建试验区建设加强非层级化团建工作的重要抓手。现就大力推进市民学校建设提出如下“八条”意见。
一、办校宗旨。以提升市民素质、促进城市文明为主题,以志愿服务为主要形式,引导社区居民互爱互助,以社区和谐促进社会整体和谐。
二、办校内容。围绕社区安全性、便利性、健康性、娱乐性、互助性等基本功能和居民实际需求,开展文明礼仪、健康养生、实用技能等培训,组建各类文化艺术团体,建立社区居民志愿者服务队,积极探索共青团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的载体和方式。
三、办校重点。围绕凝聚和有效服务社区居民,突出“3+X”的办校重点。即:
——组建社区少儿艺术团。各校要面向社区免费招募少年儿童,围绕音乐、舞蹈、书法、绘画等兴趣爱好,组建少儿艺术团。从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场所的培训教师、高校大学生以及有艺术特长的社会人士中招募志愿者,进行日常教学培训。各校要组织少儿艺术团参加各类展演。市少年宫每年牵头举办一次市级层面的社区少儿艺术大赛。
——开展居家实用技能培训。各校要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烹饪、手工艺、青春期子女教育等实用技能培训。整合专业技术志愿者资源,组建各类培训讲师团,在社区中巡回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同时,举办家庭厨艺、手工艺品制作等各级各类居家实用技能比赛。区县(自治县)团委要联合具有职业技能培训认证的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社区居民就业。
——开设爱心储蓄银行。各校要组建各类社区志愿者队伍,开展常态化居民互助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和引导社区居民参加志愿服务。建立志愿者注册管理、服务记录登记、表彰激励等制度,记录志愿者服务内容及时长。开办爱心储蓄银行,把志愿者的服务时长作为“爱心”存储起来,在志愿者及家庭需要时可优先获取各类志愿服务,倡导“我爱人人,人人爱我”的社会风尚。团市委负责开发“爱心储蓄银行”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网络实现社区内外“爱心”共享、互换。
各校要在以上三项重点内容之外,结合社区居民需求,创新办校内容开展培训和活动等。
四、办校力量。发挥社区和各类非层级化团组织在市民学校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每所市民学校配备专兼职驻校志愿者,作为市民学校日常运行的工作力量,负责资源整合以及培训、活动策划实施、志愿者队伍建设等日常工作。驻校志愿者可由团干部、辖区内青年文明号成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志愿者以及社区居委会干部、离退休老同志等构成。市级市民学校示范点的驻校志愿者由团市委按照每所2名的标准统一派驻各校。
五、办校场所。主要依托社区居委会或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会议室以及社区广场、社区单位等现有阵地开办市民学校。原则上志愿者办公相对固定,有条件的社区可为市民学校的开办提供单独的场所。所有市民学校悬挂由团市委统一制作赠送的“共青团市民学校”和“爱心储蓄银行”标识牌。
六、办校经费。市民学校办校经费主要从各级财政经费以及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来解决。区县(自治县)团委要积极争取把市民学校建设运行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团市委为市民学校市级示范点按每所5万元的标准配套经费,为区县(自治县)级示范点按平均每所3万元的标准以“以奖代补”的方式配套经费,为两级示范点赠送重庆青年报、少年先锋报。市民学校所需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各类活动以及驻校志愿者办公、必要补贴等。
七、建设目标。按照“突出重点,示范带动,全面推进”的原则,2012年,全市社区普遍挂牌建立市民学校,其中市级示范点50个(主城九区、北部新区至少各2个,其余区县(自治县)至少各1个),区县(自治县)级示范点100个(区(含北部新区)至少各3个,县(自治县)至少各2个)。
八、组织保障。市民学校建设工作作为团市委对各区县(自治县)团委、市各直属(重点联系)团(工)委以及团市委机关各部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目标考核重点。团市委建立以团市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相关部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市民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志工部(市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建立党组成员、机关部室定点联系指导制度。建立工作进度督查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各区县(自治县)市民学校建设完成及运行情况。区县(自治县)团委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市民学校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整合辖区资源推进市民学校建设。各直属(重点联系)团(工)委要按照团市委的统一部署,通过“三下乡”社会实践、青年文明号牵手市民学校等方式参与市民学校建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