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市扶贫办、团市委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共同组织实施了重庆市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在各级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的一致努力下,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顺利实施,实现了青年人力资源向贫困地区的流动,推动了贫困村整村脱贫连片开发工作,促进了贫困地区精神文明建设。目前,2008年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志愿者即将结束服务离岗,为做好志愿者服务期满的有关工作,保证志愿者顺利离开服务岗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8年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志愿者原则上于2009年10月底统一结束服务工作,生活补贴发放至2009年10月份。志愿者具体离岗的时间由各服务区县(自治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各区县(自治县)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区县(自治县)扶贫办、服务单位予以确定并通知志愿者本人,但离岗时间不得早于10月中旬。
二、各区县(自治县)项目办要协助志愿者与服务单位做好工作交接,妥善处理好有关工作,帮助志愿者协调解决面临的各种问题,避免问题遗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志愿者圆满完成服务任务,顺利、愉快地离开服务地,奔赴新的工作岗位。
三、各区县(自治县)项目办应采取总结表彰会、座谈联欢、主题活动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欢送到期离岗志愿者。
四、各区县(自治县)项目办作为扶贫接力志愿者的直接管理单位,应深入各志愿者服务单位,了解一年服务期内志愿者的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服务单位和志愿者的意见、建议,及时总结,不断改进志愿者的管理工作。
五、各区县(自治县)项目办要指导即将离岗志愿者认真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附件1),联合扶贫办对用人单位评定志愿者工作表现提出指导意见,在工作实绩、品德作风方面给予评价标准,规范考核工作程序,做到对志愿者服务鉴定的准确、真实和客观性。鉴定表一式三份,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志愿者个人和志愿者个人档案各一份。
六、10月中下旬团市委、市扶贫办将召开全体志愿者表彰大会,会上将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颁发志愿服务鉴定书和志愿服务奖章。志愿者的鉴定书和奖章由市项目办统一制作。
七、各区县(自治县)项目办要同时做好志愿者就业信息统计工作,认真填写《2008年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志愿者就业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于10月15日前上报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项目办)。志愿者的就业情况是评价各区县(自治县)项目办实施项目的重要指标。
八、各区县(自治县)项目办要高度重视志愿者的返程安全工作。各区县(自治县)项目办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志愿者离开区县(自治县)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交通不便的区县,要安排车辆集中将志愿者送到车站。志愿者在离岗过程中(以离开所在区县(自治县)为准)的安全责任由区县(自治县)项目办负责。
九、各区县(自治县)项目办要总结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的成功经验,形成有特色的书面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包括志愿者工作内容、工作成效,项目办工作经验、工作体会、工作建议、存在的不足。工作总结切勿空谈泛谈。同时,精选3张志愿者工作、活动相关照片,于10月15日前上报市项目办。
各区县(自治县)要高度重视志愿者离岗工作,将志愿者离岗工作作为稳定志愿者队伍、关心志愿者等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做实做细,保障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长效发展。
联系人:唐甜甜、唐 磊
联系电话:63861558 63861317(传真)
电子邮箱:63861558@163.com
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09年9月16日
附件:项目管理办公室
2009年9月16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附件一.doc
2.2008年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志愿者就业情况统计表附件二.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