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是青年志愿者行动在扶贫开发领域的一项重点工作。2008年,市扶贫办、团市委共同组织实施了重庆市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招募了150名大学生志愿者到全市国家级、市级扶贫工作重点区县的贫困村,从事为期一年的扶贫开发志愿服务工作。一年以来,广大扶贫接力志愿者在服务地勤恳工作、无私奉献,活跃在农村扶贫工作的第一线,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实现了青年人力资源向贫困地区的流动,服务了贫困村整村脱贫连片开发,促进了贫困地区精神文明建设。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励2009年扶贫接力专项行动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团市委、市扶贫办决定联合表彰2008年重庆市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优秀志愿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08年重庆市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专项志愿者
二、评选条件
(一)服务期满1年,在岗服务期间表现优秀,工作踏实肯干,甘于奉献;
(二)工作成效显著,得到服务单位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
(三)受到区县(自治县)团委、扶贫办充分认可,在志愿者中起到榜样、表率作用。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志愿者向区县(自治县)团委提出评优申请。
(二)评选。区县(自治县)团委与扶贫办一起对提出申请的志愿者进行评选,评选结果要征求志愿者服务单位的意见。
(三)公示。区县(自治县)团委对拟推荐表彰的志愿者在当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天。
(四)上报。公示无争议后,由区县(自治县)团委将志愿者名单、材料上报市项目办,上报名额不超过所在区县(自治县)2008年扶贫接力专项志愿者总人数的20%。不在规定时间报送名单的视为弃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发动。各区县(自治县)团委、扶贫办要充分认识评优工作的重要性,借评优活动,鼓励和引导2009年扶贫接力专项行动志愿者自觉投身扶贫开发,传播科学知识,倡导奉献精神,做好本职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团委作为牵头部门,应及时、广泛发布评选通知,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多方位、多渠道做好组织发动工作,使所在区县(自治县)全部志愿者知晓评选表彰工作,积极地参与评选表彰活动。
(二)认真评选,优中选优。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各区县(自治县)团委、扶贫办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规定程序择优推荐,确保推荐志愿者事迹真实,且具有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区县(自治县)团委要指导参评志愿者按要求填写《2008年重庆市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优秀志愿者申报表》(见附件1),并由团委工作人员填写《2008年重庆市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优秀志愿者统计表》(见附件2),于10月14日前上报团市委志工部。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区县(自治县)团委应广泛宣传扶贫接力优秀志愿者的先进事迹,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使评选表彰活动切实起到宣传志愿者奉献精神的作用,促进志愿服务理念的传播,在广大志愿者中形成良好的竞争和学习氛围,在社会上产生广泛的影响。
联系人:唐甜甜、唐 磊
联系电话:63861558 63861317(传真)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81号附4号
团市委志愿者工作部
邮政编码:400015
电子邮箱:63861558@163.com
共青团重庆市委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09年9月29日
2009年9月29日
附件:
1.2008年重庆市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优秀志愿者申报表附件一.doc
2.2008年重庆市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优秀志愿者统计表附件二.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