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宣传处处长黄进介绍了重庆市消防志愿者行动的前期准备情况。根据中央文明办、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农业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印发<“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08]号)精神,消防总队代市公安局起草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的通知》,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预计在8月底整理完毕并下发文件,正式启动重庆市消防志愿者行动。
会议明确了重庆市消防志愿者行动组织机构,拟成立重庆市消防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由1名团市委分管副书记,和市公安局副局长、消防总队总队长王沁林同志任主任,副主任由重庆市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主任郭光亮和市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周崇敏同志担任,市文明办、教委、民政局、农委、文广局、新闻出版局、安监局、总工会、妇联、红十字会的有关领导为指导委员会成员。将依托重庆市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成立重庆市消防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是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全市消防志愿者行动的规划、协调、指导和活动实施。市消防总队协助做好全年工作计划、相关活动项目规划、人员培训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光亮、张绍彬担任,各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各区县(自治县)依托当地共青团组织,成立消防志愿服务大队,大队长由共青团组织领导或当地有一定社会影响、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人士担任。建立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本地区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寨等消防志愿服务队的组建、人员招募、注册颁证、大型活动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会议还就建队目标、服务内容、活动经费和评选表彰等方面进行了磋商,初步商定在今年“119消防日”期间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防志愿者服务活动。
(文章来源:重庆消防总队指导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