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下载:[渝青发[2010] 23号]
共青团各区县(自治县)委,市各直属团(工)委,各重点联系单位团委:
4月14日7时49分,青海省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灾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迅速作出部署,中央领导同志也对党群组织积极投入抗震救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团市委已募集20万元购买帐篷、药品、棉被等灾区急需物资,并从市应急志愿服务总队中选拔队员,组建重庆青年应急志愿服务队赴青海玉树投身抗震救灾工作。为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按照团中央的总体部署,团市委号召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中,为抗震救灾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团组织要心系大局、心系灾区,把参与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积极支持灾区团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二、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好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商会等青年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团员青年和社会力量,募集资金和当地急需的物资,迅速送到灾区,以实际行动投身抗震救灾工作。
三、各级团组织在组织青年参与抗震救灾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同时青年志愿者、青年突击队队员要注意做好自护,保护好自身安全。要向赴灾区人员着重强调安全第一,严防思想上的麻痹大意。
各级团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和爱心捐助的情况,请及时与团市委志工部(市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联系。
联系人:龙 江
电话:63861216,13883859185
传真:63861317
电子邮箱:zyz5689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