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下载(含表格):2010年重庆市应急志愿者招募公告
表格下载: 2010年重庆市应急志愿者报名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08〕5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8〕6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重庆市应急志愿服务总队建设,本着 “一队多用、资源共享、专兼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市应急办、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决定面向社会招募应急志愿者,扩充“重庆市应急志愿服务总队”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应急志愿服务总队情况
重庆市应急志愿服务总队成立于2009年5月12日,目前建立应急抢险救援、应急医疗卫生、应急心理调适、应急机动服务四支队伍,总计200人。
2010年重庆市应急志愿服务总队根据需求,对原有队伍进行了改选和增设,现拟组建6支专业应急志愿服务队,新增无线通讯、机动救援服务队,将原心理调适服务队调整为心理疏导服务队,原机动服务队调整为后勤保障服务队,人数达到400人,其中抢险救援志愿者60人、医疗卫生志愿者90人、心理疏导志愿者80人、无线通讯志愿者50人、机动救援志愿者80人、后勤保障志愿者40人。
重庆市应急志愿服务总队由重庆市应急志愿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直接管理。常态下,重庆市应急志愿服务总队以“自我管理、自我运转”模式,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演练和宣传等工作。紧急状态下,即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后,根据实际情况和统一部署,开展应急志愿服务工作。
二、应急志愿者报名须知
根据需要,本次招募情况为:无线通讯志愿者50人,机动救援志愿者80人,医疗卫生志愿者补招30人,心理疏导志愿者补招20人,后勤保障志愿者补招20人,共计200人。
(一)报名方式
即日起登陆www.zycq.cn(重庆志愿服务网)下载《重庆市应急志愿者登记表》,如实填写报名资料后,本人持《重庆市应急志愿者登记表》(一式两份)、相关证件原件(身份证、职业医师证、全国心理咨询师证等)及复印件于2010年5月12日—5月31日到重庆市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重庆渝中区中山四路81号附4号)参加初审,不收报名费。咨询电话:966520。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年龄在18-50周岁的重庆市常驻人员(每年在所在地居住时间9个月以上),遵纪守法,热爱志愿服务事业,认同志愿服务理念,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参加培训、演练等应急志愿服务活动。遵守重庆市应急志愿服务队伍各项纪律和支援服务行动的各项约定。本人在报名时必须意识到参与应急志愿服务行动本身所潜在的风险。
2.专业条件:
(1) 应急医疗卫生志愿者:具有急救医疗、陪护、疫情防治工作从业经历或相关技能,且持有从业许可证。
(2)应急心理疏导志愿者:具有心理咨询从业经历或技能,获得全国心理咨询师资格证。
(3)应急无线通讯志愿者:具有专业无线通讯设备使用技能,有相关工作经验;
(4)应急机动救援志愿者: 具有机动车驾驶证,有较高车辆驾驶技能,有一定的沟通应变能力;
(5)应急后勤保障志愿者:具有一定新闻采编和组织管理能力,应变沟通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
(三)注册及培训
市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对报名参加重庆市应急志愿服务总队的人员进行审核选定,择优录取,初审合格后在报名网站上发布正式的录取名单。初审录取志愿者将由重庆市应急志愿服务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注册手续,颁发志愿服务证书。
重庆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共青团重庆市委
重庆市红十字会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